2019 年 3 月以來,中央和省掃黑部門先后收到舉報保山市 " 喬氏父子 "(喬永仁,當地人稱 " 喬老爺 ";長子喬連佰、次子喬連萬)的涉黑涉惡犯罪線索。鑒于案情重大復雜,云南省公安機關及時成立專案組,與紀委監委緊密協作,開展了大量偵查取證及審查調查工作,查清了喬永仁、喬連佰父子涉嫌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以及相關公職人員違法違紀事實。涉黑犯罪案件偵查終結后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經指定,楚雄州、市兩級人民檢察院管轄,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,對該案 84 名被告人分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2020 年 11 月 24 日至 30 日,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對喬永仁、喬連佰等 45 名被告人公開開庭審理;12 月 3 日至 5 日,楚雄市人民法院對該案其余 39 名被告人公開開庭審理。案件辦理中,共計 69 名被告人認罪認罰。
經法院審理查明,喬永仁、喬連佰以親屬關系為紐帶,以家族成員為核心,以實體經濟為依托,通過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、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多人多次行賄獲得公權力庇護,多次騙取金融機構巨額貸款,利用小額貸款公司實施高利放貸、高利轉貸,以暴力、威脅或其他手段,有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,獲取經濟利益,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。被告人喬永仁、喬連佰作為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首要分子,組織、指揮、策劃了行賄、尋釁滋事、非法拘禁、敲詐勒索、妨害信用卡管理、騙取貸款、高利轉貸、聚眾斗毆等一系列犯罪行為,為非作歹,欺壓群眾,嚴重擾亂和破壞了當地經濟、社會秩序。
2020 年 12 月 30 日,該案一審宣判,被告人喬永仁、喬連佰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,剝奪政治權利五年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其余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拘役六個月,并處剝奪政治權利、沒收財產或罰金的刑罰。
目前,案件正在二審審理中。
欄目主編:顧萬全 本文作者:云南發布微信公號 文字編輯:宋彥霖 題圖來源:上觀圖編 圖片編輯:雍凱